2012年1月1日 星期日

致社會各界人士及2012年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參選人建議書


致社會各界人士及2012年總統副總統

與立法委員參選人建議書

我不是學者也不是專家,只是一位經歷過日據時代到現在從未加入任何黨派的土生土長台灣人,我們不分藍綠族群,只分是非善惡,眼見重倫理、守道德、尊師重道、互助合作的台灣社會竟會在這10多年之間演變成為今日之倫理淪喪、道德敗壞、當街殺人、奪槍殺警、暴力討債逼死卡奴、失業負債偕子自殺、詐欺電話無恐不入的充滿暴戾之野蠻社會,實在令人痛心。




民主與法治是一體的兩面,成功的民主政治乃基於良好的法治,倫理淪喪、道德敗壞、治安惡化,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不全面重整法令修改政策,請上帝來治國也無法讓人民安居樂業。理想不能治國,務實的政策才能解決問題,各種學說,外國的制度,只能參考不能盲從。在2008年總統副總統大選之前,筆者以個人所見所聞,建議各候選人捨煽情回歸理性,終止統獨之爭、藍綠之鬥共同關心國事,來做好重整法令修改政策讓政府治好國家的工作,但卻無人重視,甚感遺憾。


在此2012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大選之前,願再提出下列的一個口號、二個不談、三個希望之建議,就教於各界,如蒙參考指教,甚感榮幸。


  
一個口號:就是
   「要台灣好就要大家一起來,只有大家一起來台灣才會
    好」。 
 二個不談:就是

       1.不談統獨只談重整法令修改政策。

       2.不談不務實的將來美好計畫,只談現在的務實解決問題。

 三個希望:就是                  

        1.希望朝野人士捨棄煽情回歸理性,共同關心國事,大家一起來做好重整法令修改政策的工作讓政府治好國家。

       2.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社會大小事讓社會早日撥亂歸正回歸倫理。

       3.希望大家一起來選好的總統、選好的立法委員來治好國家。

      茲將一個口號、二個不談說明如下:

  一個口號:
 社會之改革,國家的進步,不能只靠總統、官員或是立委、民代的努力,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一起來努力才會成功。小自「小事情大問題」的亂拋菸蒂、亂丟垃圾,或是小孩口出惡言欺負弱小之道德基本教育問題,大至「大問題小事情」的只要投票選出好總統、好立委就能做好重整法令修改政策來治好國家的問題,都需要大家一起來共同關心、共同努力。所以說要一個口號:「要台灣好就要大家一起來,只有大家一起來台灣才會好」。

     二個不談:

   1.不談統獨,只談重整法令修改政策。

    1)不談統獨

     兩岸人民雖然是同文同族,但是長期分治、互不了解是歷史的事實,長期戰亂、抗爭是國家的不幸人民的悲哀。現在大陸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聯合國常任理事國,台灣中華民國是總統直接民選的民主國家,各有土地、人民與政府,都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兩岸政府應面對歷史的事實,讓人民多做交流互相了解,不能再製造仇恨留給下一代。我們認為兩岸只有合作與競爭問題,沒有統獨問題,所以不談統獨。
   2)只談重整法令修改政策

 我國是總統直接民選的民主國家,民主與法治是一體的兩面,民主政治之成功乃基於良好的法制,治安嚴重惡化、人民失業偕子自殺…,國不泰、民不安,表示我們的法令與政策已經出了非常嚴重的問題,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如果不重整法令修改政策,請上帝來治國也無法讓人民安居樂業,所以不談統獨只談重整法令修改政策。

    只有能發現人民的需要、滿足人民的需要才能得到人民之支持,只有能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總統才能治好國家,人民需要的是解決嚴重惡化的治安、經濟、教育和環保…問題,不是統獨問題。我們建議政府要制作「要台灣好就要大家一起來,只有大家一起來台灣才會好」電視節目,讓人民大家一起來討論如何改善治安、經濟、教育和環保…等問題,用來發現人民的需要作為重整法令修改政策的參考。

    理想不能治國務實的政策才能解決問題,外國的制度、學者專家之學說只能參考不能盲從,改革不能矯枉過正,不然未蒙其利就先受其害,遺憾的是我們的政府卻未能明察及此。自從公佈勞基法到扁政府主張人權立國廢除死刑以來,制訂法令決定政策,只重理想不務實際,因此改革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不但未能解決問題反而製造出更多的問題,使社會亂上加亂到了今日之地步。

        茲舉下列幾個事實說明如下:

    A:勞基法問題

    勞基法第一條:「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發展…」是「勞基法」之立法精神,也是制定「勞基法」之目的。但是「勞基法」實行以後,事實證明,不但未能促進社會發展,亦無法加強勞雇關係,反而使勞資形成對立、抗爭不斷…。所以說「勞基法」是只重理想不務實際的違背立法精神之法律,也是危害社會發展,破壞勞資關係之惡法。「勞基法」公佈以前,台灣人民有「無差一塊碗、無差一雙箸(筷子)」的傳統美德,無論親朋好友或是左鄰右舍都會給失業人隨便找個工作,幫助解決生活問題。社會有這種溫情,所以窮人窮到當乞丐也要養育兒女長大成人,從來沒聽過因為失業偕同子女自殺…。但是「勞基法」公佈以後,不但勞資形成對立抗爭不斷,影響投資意願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而過去之溫情也不復存在,因此失業負債、社會沒有溫情,人生絕望所以才會偕同子女自殺。

王永慶先生說:「政府制訂勞基法不但要照顧勞工的福利,也要 重視雇主的權利。台灣中小企業既然能創造亞洲四小龍之首的經濟奇蹟,就證明原來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他又說:「創造經濟奇蹟的最大原動力,我認為是台灣傳統文化和倫理社會自然形成互助合作的『勞資生命共同體』之精神…。」足見政府制訂勞基法,本來就應該保持原有制度,讓台灣領先亞洲四小龍繼續發展經濟,然後由政府提高稅收,統籌財源來辦理勞工福利政策,才是錦上添花的工作。政府不能不負起責任,只將勞工福利政策之責任強制歸責於雇主。迫使企業成本一再增加,無法滿足『勞基法』之規定,於是造成勞資對立,抗爭不斷,不但原來創造台灣經濟奇蹟的最大原動力『勞資生命共同體』完全被瓦解,創造就業機會之老闆也被指為剝削勞工之罪人…許多雇主被迫破產失業工廠倒閉,造成嚴重的失業問題,而政府卻又無法提出有效對策來解決,因此從前的互助合作之倫理社會,也就演變成為今日之你爭我奪的功利社會」。所以說理想不能治國務實的政策才能解決問題,外國的政策學者專家的學說只能參考不能盲從。

     B:廢除死刑問題

      刑事政策之目的是「刑期無刑」不是「廢除死刑」。刑事政策之各種學說,無論是早期的報復主義殺人償命,嚇阻主義嚴刑峻罰,或是後來的仁愛主義廢除死刑,目的都是「刑期無刑」。各種學說不過只是改善治安的一種辦法、一種學說,「消滅犯罪」才是刑事政策的最終目的。遺憾的是我們的政府,自從民進黨執政以後,制定法令決定政策,只重理想不務實際,為著宣示「人權立國」採取減少執行死刑犯,主張廢除死刑之政策,致使治安嚴重惡化,其嚴重之情形已經到了今日之當街殺人、奪槍殺警、暴力討債迫死卡奴…人人自危之無政府狀態的地步。南非曼德拉總統廢除死刑,使南非治安嚴重惡化,新加坡政府嚴懲罪犯實施鞭刑,治安良好、社會安定、經濟繁榮。又「廢除死刑」是違背佛教的因果法則,造惡因卻不受果報,不公平也不合乎真理,所以連講慈悲不殺生的佛教也不主張「廢除死刑」。(見星雲大師主講「佛教對政治人權的看法」第45頁)足証各種學說只能參考,不能盲從。理想不能治國,務實的政策才能解決問題。

     政府為改善治安、消滅犯罪應改用「治亂世用重典」之政策,不能再主張廢除死刑。我國是民主國家,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有二,一是少數服從多數,二是少數人的權利也應受多數人的尊重。民調有75%以上的人反對廢除死刑,政府就應該尊重多數人的意見,不能再談廢除死刑。另民調高達91.57%的人贊成對於惡性重大之性侵犯罪科處鞭刑,也更應該重視。政府應尊重多數人的意見辦理重整法令修改政策的工作,對於惡性重大之殺人犯及公然挑戰公權力之奪槍殺警犯均應修改法令科處唯一死刑,對於惡性重大之性侵及暴力犯罪也應該修改法令科處鞭刑。為尊重少數的反對人士之權利,在唯一死刑條款但書規定「被害人之配偶、直系血親請求免除死刑者不在此限」,在科處鞭刑條款但書規定「被害人及其配偶請求免處鞭刑者不在此限」,才是少數服從多數、少數人的權利受多數人尊重的真正之民主國家的民主政府。

    部份的政府要員、學者專家所堅持的仁愛主義廢除死刑之刑事政策,只重理想不務實際,無法改善治安消滅犯罪,已如上述。而部分學者專家主張終身監禁代替死刑,名為慈悲仁愛,實則殘忍虐待,此有報載之訪問死刑犯之談話報導可資參考。鼓勵死刑犯捐贈所有器官供作醫療之用,讓被害人之家屬有優先使用之權。再由政府設立專戶管理器官受贈人之捐款作為被害人及死刑犯之子女教育救濟金,才是既能讓死刑犯有遺愛人間和贖罪之機會,又能關心被害人及死刑犯子女之教育救濟問題之實際的仁愛主義刑事政策。

    C:加強警察公權力問題

    徒法不能行,警察是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第一線人員,國家不但要有強大的警力,同時也要有充分的警察權才能做好治安工作。由「襲警奪槍」「奪槍殺警」之案件,證明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的警察權已經面臨到嚴重的挑戰,如果不能徹底檢討改進,重整法令修改政策,警察自身既已難保,何能再談「除暴安良」?所以說,加強警察公權力是預防犯罪,打擊罪犯改善治安的先決要件。事先的預防重於事後之

 取締,本來由警察機關管理的違章建築及環境衛生業務,在警察人員執行巡邏勤務之時,可以預先發現、即時取締,但是自從改由建管單位、環保單位管理以後,已經成為無人管理的嚴重惡化的狀態,由此事實又可證明諸如此類業務管理之改變,警察權之退出也是只重理想不務實際的嚴重錯誤。

       D:黑槍與毒品問題

      黑槍與毒品是造成各種犯罪之兩大禍根,只有「治亂世用重典」修改法令,對於惡性重大之黑槍、毒品罪犯,科處死刑或科處重刑倂科高額罰金,另再配合「重賞之下必有勇夫」之政策鼓勵檢舉重賞破案,才能收到斧底抽薪、立竿見影之效,來務實改善治安,消滅犯罪。

     2. 不談不務實的將來美好計畫,只談現在的務實解決問題。

     1)不談不務實的將來美好計畫

     每次選舉所有的候選人都會提出各種將來的美好計劃來做為競選政見的政治支票,但是這種政治支票往往都是只重理想不務實際。因此將來之事,應該留待將來由政府主管機關因時、因地做最好的計畫來處理,不能只重理想不務實

 際亂開競選支票,所以不談將來的美好計畫。

      2)只談現在務實的解決問題                 

      A:民主政治的精神與立法委員的問政問題  

   民主政治的基本精神有二:a.少數服從多數。b.少數人的權利也應該受到多數人的尊重。民主的方式是要以理性的辯論、和平的表決來解決問題,不是激情的爭論和暴力的決鬥來決定勝負。而政黨政治的目的是要以良性的競爭來促進社會的進步、國家的發展,不能以惡性的爭權來糟踏得來不易的台灣民主政治之成果。回想過去黨外人士參加競選時代的競選活動,候選人的宣傳車在路上相會,大家會大聲廣播預祝對方高票當選。選完後,落選人不但公開祝賀對方當選,同時也會要求支持自己的選民大家共同支持當選人做好為民服務的工作。無論是立委或是議員問政,也從未看到有人口出惡言大聲叫罵或是暴力衝突…。遺憾的是現在不但已經看不到從前的競選文化和問政的民主風度,卻經常看到電視報導部分立委問政質詢不但叫罵打人,還強佔主席台暴力衝突,這種電視的報導已經成為民眾的不良之民主示範…。

因此台灣才會淪為「耍狠鬥兇視為英雄,謙卑禮讓認為懦夫」亟待大家一起來撥亂歸正的野蠻社會。

     B:總統的職責與任期問題

     我們要改選的是中華民國的總統,不是世界人權組織的領袖,也不是國際勞工組織之主席。總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應受到全國人民之敬愛,不可隨便嗆聲、辱罵,來教歹囝仔大小。而總統的首要職責是要保護全國人民之權益,不是只要關心世界的人權問題,或是國際的勞工權益問題。只有能治好國家來讓人民安居樂業、國泰民安的總統,才是真正的好總統。

    民主與法治是一體的兩面,只有做好重整法令修改政策的工作才能治好國家,已如前述。而總統是國家的最高領導人,自應負起做好重整法令修改政策來讓政府治好國家的責任。遺憾的是無論是從前的陳水扁總統或是現在的馬英九總統卻只以競選連任總統為其第一要務,從未重視重整法令修改政策的工作。為此我們建議修改憲法將總統的任期延長為五年,但不能連選連任,才能讓總統在任期內專心為民服務治好國家。

        綜上說明,我們才提出三個希望:

    1.希望朝野人士捨棄煽情回歸理性,共同關心國事,大家一起來做好重整法令修改政策的工作讓政府治好國家。2.希望大家一起來關心社會大小事讓社會早日撥亂歸正回歸倫理。3.希望大家一起來選好的總統、選好的立法委員來治好國家。

以上建議,如蒙認同,煩請廣為傳閱,並轉請您所支持的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參選人參考,謝謝。

                            台灣發展研究院
                                           顧問 魏慶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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